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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九章 暴风鼠?(2/2)

一只暴风鼠成了传奇,其中肯定经历了无数生死搏杀和辛酸往事,才能站到这个位置。

虽然很萌,但是还是要保持对传奇的尊敬的。

太可了!

“林可公爵,我……我的民们都快,都快饿死了……”菲尔斯声音凄厉无比,就像是闺怨妇一样。

看着茸茸的暴风鼠,林可觉到了周围女们的蠢蠢动。

如果它不约束族人,估计它的领地可以两三天内就变成荒漠。

然而下一瞬,林可就看到前这个圆都都的暴风鼠菲尔斯一瞬间趴到了地上,张开小嘴嚎

这只暴风鼠的只有两,澹澹的板栗和白

甚至于林可都想摸一把试试觉。

太能吃了!

暴风鼠菲尔斯跟着士兵,飞母舰内,然后又跟着步行的士兵来到了作战指挥室,也就是法塔最端。

或者说举族投靠大荒城!

好在作战指挥室都是禁音的,所以声音只有他们听得到。

“尊敬的菲尔斯阁下,请问您有什么事吗?”林可开轻声询问。

不仅不用愁后代太多怎么办这个问题,只要使劲生,大荒城就能卖去,得的好也是那几个兽王者收着。

林可一下呆住了。

因为这暴风鼠一族虽然说有菲尔斯这个传奇,但是架不住数量多啊!

望去,有【大锻造家】里关莫比、【真理研究员】奥夫、金女神香奈等。

不说别的,光是它心族人每天所吃的东西就是一大的消耗。

然后,菲尔斯见到了一个个气势大的人。

林可前世养过仓鼠,确实,仓鼠就是不停地吃然后不停地拉屎,都停不下来。

这确实是让人尊敬的。

而且暴风鼠一族在元素森林完全就是底层的存在,一般都是被各兽捕

“额……那个,菲尔斯阁下,你这是?”林可内心冷静,防止有诈,但是还是站起来言询问。

众人都呆住了。

但是菲尔斯告诉林可,就算是捕也捕不了多少。

而且最关键的是,还很能生!

菲尔斯了太羡慕了!

最中间,则是手握熔岩权杖,端坐在王座之上的熔岩公爵林可!

这不是怕不怕的问题。

,那熔岩公爵林可虽然还不到传奇,但是纳森格里哪个传奇见了不得叫一声“熔岩公爵阁下”?

一边嚎着,菲尔斯还企图从自己黑熘熘的睛里挤几滴泪来。

这……这是啥啊在?

整个圆不熘秋的茸茸的,能觉到这个萌的手一定非常好。

这位公爵阁下甚至比很多传奇更加传奇。

而林可他们听了一会儿,终于是听懂了菲尔斯的意思。

“惨啊!太惨了!熔岩阁下,救救我吧!救救我的民吧!它们……它们……呜呜呜……”

……

简单来说,菲尔斯想带着元素森林的暴风鼠一族举族搬迁!

而菲尔斯恰好去过飓风领的城市,看过直播,看过报纸,知大荒城的盛况,也知昔日熔岩大沼泽那些兽王者现在过得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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