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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3(2/2)

李想不喜约,虽然她现在可是平城最年轻的小富婆,可是骨里,也许是上辈的经历太刻,她也只是一个披着百富的女刁丝。

她是豪门中的牺牲品,怪天怪地怪别人,最终的原因还是她自己。

曾经的自己最好看的那天是结婚的那天,可是即使那样大喜的日,李想也没有逃过自卑的情绪,因为那一天,李曼一如既往的比她这个新娘更,更球。

原本新娘才是最的,可是李想不明白,那时候的她只觉得她永远都赶不上李曼,无论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都赶不上,哪怕那天她是新娘,她也还是不如光彩照人,因为那时候的李想缺少自信。

李想应该是属于长的不错的。

自信是女人最丽的化妆品,而且永远不会过期。

因为此刻的她多了一样东西,自信。

她比曾经的她,丽许多,哪怕两人是同一个人,可是却是不同的模样。

所以,如果没有重生,当年的她,有这份自信,也许结果也是不一样的。

容貌普通的女人,能到自信,会让人觉得愈发赏心悦目。

睡的安稳而甜

此刻的李想是风华正茂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她永远年轻,因为上辈,她还没有老,她就死去了,这辈,她才刚刚开始。

稍微长的不错的女人,再能加上一分自信,就会让人觉得惊艳了。

长的很,又很自信,差不多可以达到女王级别,让人仰视。

看着镜,仿若看到那天穿着嫁衣的自己,渐渐远离模糊……

她的前一辈的人生字典中,没有自信这两个字。

没有天生好命,一切都要靠自己努力争取,不占别人便宜,也不希望被占便宜。

重生最大的金手指是找回自己。

看了看表,还好,时间没过多久,可是这太一落山天就黑了,还以为自己睡了很久,很漫长的觉,其实也就半个时辰都不到。

她是被电话吵醒的。

而不是现在这模样,肤白,个,人也神。

一条短信。

一个女人,任何时候都要自信,相信自己,*护自己,为自己抗争,自己的主人。

长的丑的女人,能到自信,会让边的人忽视她丑陋外表。

“别忘记吃饭时间。”

很亲昵的一条短信,李想有些迷糊,起来用冷冲了一把脸才想起来自己今晚跟陆凯凯有约,说好了等他院请他吃饭的。

李想不知什么时候靠在椅上睡着了,眯着就睡着了,等她醒来,最后一丝霞光也隐藏起来了。

拾掇了一下自己,李想穿了一条白连衣长裙,一字领,领比较。时尚界有一说法,年纪越大,领越低,当你还是小姑娘的时候,你可以穿着连锁骨都不的衣服裙呆了,可是当你渐渐成熟甚至变老,却开始渐渐暴,渐渐不害羞了,然后开始享受别人的注视,最后是希望留住别人的视线,不自觉的领越来越低。

第一百〇一章:竹篮打

看着镜里的自己,李想有些恍如隔世的觉,在她的记忆里觉自己还是那孤儿院里的又瘦又小的豆芽菜模样,神也畏畏缩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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