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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柳暗花明(2/2)

天下公会与暴风之的火拼还没有结束?想着拥有80级boss玩家的卑鄙行径,哥们我邪恶的微笑。

啊!每当想起这些的时候记忆中的片断便一齐袭来,痛无比。妈的!该死!

不说了,周末了,大家知,惨烈的新书榜大战又将展开序幕。在此,哥们对所有收藏了本书的兄弟们作一个不情之请,在周日那天晚上0时过后,把手中的票票分一票给兄弟吧。依照现在的收藏,每人一票应该能让兄弟上新书榜,从而有更多的动力。而且,即使上了新书榜,也不会拉下太多更新的,而且这本书打算至少到30万字,甚至35万字或者更多才vip,这,哥们一定到。

这时,一阵嘈杂的声音远远的传来,诧异的起望去,前面山峦起伏中,上千的火把蜿蜒盘旋着化成一火龙。

东西都没有商量,只说我帮他打令牌,但是掉落的装备却没有说怎么分,我怕说来这厮会不同意,楚时月则想着连经验也吃掉。所以,两个各怀鬼胎的家伙在不清不楚协议下的搞了这么大一场阵仗。虽然到最后楚时月看似凭着威胁把我吃死了,但是谁有能想到事情会起这样的变故呢?

周日到周一的更新计划如下,假如能上新书榜前十,将会在星期一的0时,二时,八时,十四时,二十时动更新五章。好了,投票吧!哥们码字,剩下的靠大家了!

唉!现实中的我呢?到底是什么份?我到底在什么地方?我是谁?怎么的游戏?又怎么从来没有下过线?

已经有不少读者大大说主角的智商如同传奇中第一受迎的xx——汗的是,还没有说哥们我的智商……其实说实话,有同时写手的朋友对我说过,网游不需要合理,读者们就喜!主角tmd就要,就要先人一步,永远比别人多一手——其实我也同意,毕竟主角嘛,受人牵制还叫什么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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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消息我连忙打开排行榜。果然,我的杜莎之杖下降了一名,而排第一的骇然是一个法杖,冥王之歌。而饰品榜也有一个陌生的戒指杀了前十,冥王之翼。

但是,需要时间,主角需要成长。如plm朋友说的那样,在第一章,第十七章就表现主角是可以帮他老爸打公司事务的商业才。如今却在游戏中受制,简直不!唉,设定中,主角是植人,失去了大分的记忆,虽然对于智力无损,但在游戏中却相当于从新开始,以往的经验和经历全是空白。在这情况下,假如我一开始就把主角写得人一筹,就会显得如同只谈书朋友说的那样,我就传奇中最受迎的那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