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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2/2)

但是那又怎么样,他已经不是以前的李想,郑鹏徒却比以前还要成功。

但是面对亲人朋友这些知你原本模样的人的时候,那难过就会成百倍的涌来,因为他们会慨:真是可惜,你曾经是那么的丽。

李想中有过一个好哥们,他暗恋一个女孩从初一到三整整六年,他几乎每天都在和李想念叨那个有长发的漂亮女孩。

☆、第13章(修)

最伤心的莫过于人迟暮,英雄末路,那觉就好像赤的站在繁华的街里一样。

“李叔!李叔!!李想叔叔!

不过这暗恋也只到三就结束了,因为他们有一次去玩的时候遇到了那个女孩,女孩长得并不漂亮,发剪的短短的只到耳朵,满脸的青痘,她从那哥们旁边走过去的时候还随吐了一痰。

真是这样,那他现在何止是萝卜咸菜,简直就是放到坏的腐烂椰菜,不明的厨师都只会把他扔垃圾桶里。

说不定他把田螺上的时候,郑鹏徒的心也碎了?

就好比你曾经拥有过丽但是不小心在车祸中毁容,你走在街上被陌生人看并不会很难受,因为在他们里你就是那么难看,他们的慨只会是你好难看。

更痛苦的是刚刚睡着了就被吵醒了,早上六半李想的门被敲的乒乓作响,吵死人了!!

李想的晚睡迫症又发作了,无所事事的睁着睛躺在床上一直到凌晨,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心俱疲却睡不着。

也许是那一痰把那哥们六年的恋吐在了地上,李想在旁边都听到了他心碎的声音。

后来李想陪着那哥们喝了一晚上的酒,醉醺醺的失恋男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什么其实他只是怀念初恋的好啊,什么初中的时候情多好啊,什么那个姑娘曾经为了一块橡踩了他好几脚啊,什么就为了那几脚他就上了她啊。

那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认来了吗?应该不可能吧,自己那个熊样换成以前的自己都不认得了。如果那个时候就认来了,那郑鹏徒还真是

李想可以不在乎现在的人怎么看却不能无视曾经认识的人怎么看他,郑鹏徒居然认识他,这简直就是在他已经一团糟的世界里又扔了一枚重磅炸弹。

总之就是矫情。

然而人类都是这么矫情,就如同鲁迅写过的故乡,他怀念着故乡然而等真正回到了故乡才发现没有那么好,于是他慨,如果你一个地方那么就永远不要回到那个地方。

有去,***理论什么的其实真的没有必要时上不是吗……有的人死了是为了让别人获得更好,有的人死了就不让别人活~毫无疑问的是爷爷就是这人啊!!!!不过想想上要放清明节,然后要去写生两个礼拜,回来以后没几天又要放五一,然后接着是暑假~啊啊啊啊~人生是多么的好!!!好!!!!!那么,晚安吧~么么哒~

现实越痛苦记忆里的好就会更好,不论是什么人都是这样。这就是厨师经过几十加工程序好的菜肴,和躺在厨房的萝卜咸菜的原材料的区别。

那个女孩一直都长那个样,她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因为漫长的六年里那哥们把这姑娘化了,或者说妖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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