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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7(2/2)

——这便是退让之始。

但不怎么说,白穆现在要的是赶追上主角受。

……被无数路人致以单亲爸爸的伟大敬意。

白穆低下去看,怀中的男孩亦是呆愣愣

毕竟,这事情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

时间迫,他当然来不及先安顿这两个孩。但是放两个未成年单独上路……白穆还不至于这么丧心病狂。

白穆:……这倒不必。

——对上的是劣化,他还是有能护好两个小孩的自信。



但是谁知遇见主角受后会不会失了智?

起码,他怎么也没法想象布洛特那张死人脸对谁一见钟情……

——要是浪漫要以鲜血死亡铸成,那这个世界还是朴实一好。

先不讨论主角受一个普通人类,是用什么方法从血族的重重看守中跑来的,总之他就是成功了。

期间主角受邂逅了对他一见钟情、甚至想要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他的圣,为保护他愿意豁命的猎人,人类王国的王……



这简直是一掌扇在兰斯德大公脸上,贵的血族怎能忍受这耻辱?!于是,大公立刻命人去追捕。

——这也拉开了向绵延近百年的逃跑被抓回来、又逃跑又被抓回来、双叒叕……的过程。

献而来的贡品逃跑,还是在踏他的领土以后。

得知这个消息后,本来对自己的血仆份已经认命的主角受陷大的恐惧,于是……他选择了……逃跑……

最后,在征得弟俩同意之后,白穆就带着两个小萝卜一起赶往下一个镇

而劣化的血鬼几乎没有理智,在追捕过程中屠戮村庄亦是意料之中。

法听起来很有理是不是?

这么想想,白穆甚至怀疑主角受是被他们故意放走的。



这么赶慢赶,到了下一个镇的时候,总算不再只余一片寂静。

大公为一个血仆大动戈,这事听起来很浪漫,但是真的发生了,就不那么浪漫了。

主角受一开始是被豢养的血仆,他的血极为芳香味,对血族有一不可抗拒的引力。于是被献给了在血族中以“挑”……哦、不……是“残忍暴”闻名的兰斯德大公。

不然,类似这个小镇的悲剧恐怕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演。

妻”。

这些小镇的景象大抵是相似的,吵吵嚷嚷的闹似乎激起了两个孩的回忆,白穆能听见耳畔细细的啜泣声,背着的女孩无意识的抓他披风的一角,趴在白穆肩轻轻地颤。

因为追捕的只是一个低等的血仆,兰斯德派的是最低级的、本能占了上风的劣化:那是由人类转化成的血鬼在长久得不到“主人”的血后陷疯狂的结果,那些自诩贵的血族甚至不这些东西当同类。

即便日后协会和教廷追究,他们也可以用“大公尊严不容冒犯”的理由打发回去:人类已经近百年没有者,谁也不愿意为这“小事”得罪一位血族大公。

主角受的踪迹不好找,但劣化血鬼的臭味却很好追踪,白穆中的路非常明晰。

为了避免减慢速度,白穆把这两个孩背后背一个、怀里抱一个。

白穆:这果然有哪里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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